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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对涉税资料的保存期限有没有要求

浏览量:3914 类型:行业资讯 日期:2023-01-11 17:01:50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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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税法对涉及税务资料的凭证、账簿、报表的保存期限要求是多少年?




专家回复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根据上述规定,各类涉税资料应当依法保存,不得擅自销毁。




政策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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